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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83345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心传动同心传动(BJ:833454)2025-06-30 22:17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批[2] 利润分配规则 - 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停提[7] - 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现金分红条件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1] - 未来12个月拟支出达净资产20%或总资产10%,可能不分红[1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政策调整与说明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盈利未按规定分配需说明原因及用途,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