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强股份(8736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并更名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豁免与反担保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等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18]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21] 担保流程与管理 -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经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23]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董秘办为监管部门[24][25] 后续处理与责任 - 所担保债务到期,财务部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履行义务[26] - 董事等人员违规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