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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60084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金煤科技金煤科技(SH:600844)2025-07-01 16:01

独立董事聘任 - 聘任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9]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16] 委员会建议 - 提名等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6]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公司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提供资料[21]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2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董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董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两名以上独董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