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集团(6006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有一名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4] 董事会权限 - 可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额10%的资产买卖等事项,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捐赠[7] - 授权经营层对不超3亿元的资产买卖等事项决策,对年度总额在应收款项余额5%以内的坏账核销决策[7] - 决定《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 - 六种情形出现时,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会议原则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13] 履职与表决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由参会董事签字[17]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公告篇幅长时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2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