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丽尚国潮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与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相 关的文件及资料,并已经得到丽尚国潮以下保证:丽尚国潮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 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 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丽尚国潮为调整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