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8]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董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董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董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27] - 相关主体违规,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处罚[27] - 履职尽责及责任认定综合多因素[28] - 满足特定情形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28] - 违法违规揭露或更正前发现处理不予处罚[29]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实施[33] - 与新规定冲突以最新为准并修订[33]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