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之积[7]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9]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10]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