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