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规模与分配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78.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1%[6][26] - 首次授予63.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8%,占授予权益总额80.89%[6][26] - 预留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4%,占授予权益总额19.11%[6][26] - 副总裁王岩获授30.00万股,占授予总量38.22%,占公司股本0.27%[27] - 其他9人获授33.50万股,占授予总量42.68%,占公司股本0.30%[27] 授予价格与条件 - 授予价格为13.21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和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50%中的较高者[36][37] - 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时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38] 有效期与授予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29]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公告,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0][30][58] 归属比例与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归属比例依次为40%、30%、30%,预留部分按授予时间不同有不同归属比例[31][32]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以2024年营收为基数,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1%、48%[1][44] - 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1%、48%[42] 费用与调整公式 - 首次授予预计摊销总费用877.04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259.46万元、408.10万元、160.97万元、48.51万元[5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有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调整公式[46][47] - 配股、缩股时有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调整公式[46][48] 审议与变更终止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60][61]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62]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4]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激励对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 激励对象获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不低于12个月任职期限[40]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归属前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等,不享受投票权等权益[65] - 激励对象收益需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66]
南京聚隆(300644) - 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