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激励计划流程与安排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3] - 激励计划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激励计划特点与影响 - 考核体系全面、可操作,指标设定合理[3]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3] - 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4]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激励计划流程与安排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3] - 激励计划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激励计划特点与影响 - 考核体系全面、可操作,指标设定合理[3]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3] - 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