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3009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章明先生、李耀强先生、周杰先 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章明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