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南京聚隆南京聚隆(SZ:300644)2025-07-01 19:4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0]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4][15] - 提案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赞成票[15]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9] - 利润分配决议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其他事项决议[2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1]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2]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23]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含日期等内容[24] - 秘书可安排做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2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