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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南京聚隆南京聚隆(SZ:300644)2025-07-01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核准首次发行1600万股,2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995.1598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36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股权结构 - 吴汾持股10449010股,持股比例29.03%[12]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91041股,持股比例25.53%[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995.1598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7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8]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累计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10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 - 公司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