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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南京聚隆南京聚隆(SZ:300644)2025-07-01 19:4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9]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差错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6] - 内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6]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9] - 处罚方式:赔偿损失、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10] - 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有五种[10]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有四种[10] - 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0]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10] 制度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法规规定处理[1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