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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南京聚隆南京聚隆(SZ:300644)2025-07-01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人数变更时,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7] - 董事会秘书应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专业意见[27]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7]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27] - 须经董事会决策事项应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独立董事解聘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10] - 因特定情形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 - 拟辞职的独立董事若导致上述情况,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会议与决策 - 特定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且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9] 独立董事独立性维护 - 独立董事发现审议事项影响独立性应申明回避,任职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应通知公司,必要时辞职[21] - 独立董事应保证合理时间进行现场工作并关注相关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2][2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