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帅股份(3009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恒帅股份恒帅股份(SZ:300969)2025-07-01 19:4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协议相关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可用资金[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项目论证与审议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5%且低于500万元,可豁免部分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4] - 自筹支付薪酬等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4] 资金用途与使用 - 公司改变招股所列资金用途,须股东会决议[11]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公告相关 - 资金归还专户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会后及时公告[15]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1] 检查与审核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对募集资金现场检查一次[2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3] - 公司当年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4]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