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6887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科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 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