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6887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独立董事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