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4]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7]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内容[9] - 审议关联交易等情形委托出席有限制[9]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召开[1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2]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并形成决议[15]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6] - 部分董事认为无法判断时会议暂缓表决[17]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18]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内容[19] - 秘书可按需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0]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2]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公告前保密[2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