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获批发行1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384.9057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384.905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总计3000万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质押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即5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7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2]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01] - 公司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07]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1]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2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124]
唐源电气(300789)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