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候选人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2]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2]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股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