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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中顺洁柔中顺洁柔(SZ:002511)2025-07-01 20:47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 - 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3] 员工持股计划表决规则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50%(不含)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8]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8] 管理委员会规则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8]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会议通知规则 - 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1日通知;遇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6]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会议由主任召集,提前1日通知;遇紧急情况可临时口头通知[11] - 管理委员会主任接到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1日内召集和主持[11]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13] - 受让的标的股票自公告完成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13] - 分两批次解锁,第一批次12个月解锁比例50%,第二批次24个月解锁比例50%[14] 业绩目标 - 2025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3.00亿元,2026年不低于4.00亿元[15] 解锁比例规则 - 综合得分80≤S≤100时,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S%;S<80时,解锁比例为0%[16] 资产清算与分配 - 管理委员会应在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算和分配[18] 持有人资格处理 - 持有人因过失、违法违纪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18] - 持有人正常离职、退休等情况,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资格并酌情补偿[19] - 持有人职务变更但仍在职等情况,持有的份额不做变更[20] 份额转让规则 - 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份额转让时,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款项给持有人[20]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与终止 - 变更情形包括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管理模式[22] - 变更需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3] - 终止情形包括存续期满未延期、锁定期届满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存续期内因市场等原因提前终止[23] - 提前终止需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3] 其他规则 - 第一批次份额未满足公司层面考核可递延至第二批次合并考核解锁[15] - 计算补偿金额时,持有人出资期限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算[25] - 实施过程中财务、会计、税收等事项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25]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与持有人劳动/劳务/聘用关系的承诺[25] -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以员工持股计划为准,均未涉及由公司董事会解释[25] - 员工持股计划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26]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员工持股计划正式实施后生效[26]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