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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常山北明常山北明(SZ:000158)2025-07-01 2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反馈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0][11]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15] 临时提案与股权登记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的,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8] 会议记录与披露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股东会决议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如遇国家法律等修订,本规则与之抵触时,应及时修订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