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SH:600603)2025-07-02 18: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 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