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