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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SH:600603)2025-07-02 18: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每位出席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 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某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最 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 投票制: (一)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 以上。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2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 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