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SH:600603)2025-07-02 18:3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8] - 选聘程序含财务部准备、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与股东会批准等[9]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9]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4]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改聘解聘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五种情形[16] - 公司解聘或不再任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8][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7][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20]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涵盖四项检查内容[19]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按三种情况处理[19][2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五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