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 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