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688469) -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4] - 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5]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表[5] 重大事项披露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人员变动需披露[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7]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等需披露[7] - 重大事项原则上不超两个工作日履行披露义务[8]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首要责任,秘书负责人[11] - 日常工作部门组织拟定修订制度等[12] - 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履行披露义务[18] 信息披露程序 - 按《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定期报告会计期结束后编制披露[15] - 临时信息人员知悉报告董事会办公室和秘书,秘书确认安排[17] 信息保管与申请 - 各部门报送资料未披露前妥善保管,重大内幕指定专人负责[21] - 拟披露信息特定情况可申请暂缓、豁免,董事会决定登记签字[22] 其他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3]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部门监督[23] - 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28]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负责,尽责除外[30] - 违规擅自公开信息人员,董事会视情况处罚追责[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