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7月2日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公司章程修订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有过错代表人公司担责后可追偿[4]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 - 公司发行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69,700股,面额股每股100元;已发行股份总数1,193,329,151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撤销等权利[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权利[8][9]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担责[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含会计专业人士[25]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1]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33][34]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担责[3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35][36]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0]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0]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对22项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更名[44][45]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