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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奥特佳奥特佳(SZ:002239)2025-07-02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自2025年7月2日起执行工作细则[1] - 由3位董事组成,至少2位独立董事,至少1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6] - 设主任委员一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查财务报告、监督内部审计等[9]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6]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25] 其他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