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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豪鹏科技豪鹏科技(SZ:001283)2025-07-02 18:46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 委员可以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 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 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公司董事长 更换时,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自动更换。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 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