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 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 人员。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 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 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