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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SZ:300597)2025-07-02 19:0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1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 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