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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SZ:300597)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 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 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