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依 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 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与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1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