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购买或出售资产按交易类型12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0]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内容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0] 决议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无权表决,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4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8] 其他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9] - 股东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50] - 公告股东会决议时需同时公告律师法律意见书[50] - 股东会决议需按深交所要求披露,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51] - 公司在法规与章程修改冲突或股东会决定修改两种情形下应修改规则[52][53]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规文件规定为准[53]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5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 - 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董事会拟订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4]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