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的信息披露、保 密,或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四) 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 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