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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SZ:300597)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部设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