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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00217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御银股份御银股份(SZ:002177)2025-07-02 19:46

第二条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 事的,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 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 1 页 共 2 页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该股东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认 分配到每一位候选人身上的投票权数,直至其所投出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