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解除限售比例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绩效考核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4] 合规审议 - 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公司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5]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条件,计划内容等符合规定[5] - 律师认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提供财务资助[5] - 律师认为计划无损害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5] 表决回避 - 拟激励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5]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5]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5] - 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5年7月3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