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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公司章程
乐鑫科技乐鑫科技(SH:688018)2025-07-02 21: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经同意注册,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6702722元人民币[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702,722股,均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486.000万股,持股比例58.1000%[15] - 亚东北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69.232万股,持股比例9.4872%[15] - Shinvest Holding Ltd认购股份480.000万股,持股比例8.0000%[17]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12.000万股,持股比例5.2000%[17] - 王景阳认购股份270.000万股,持股比例4.5000%[17] - 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认购股份192.000万股,持股比例3.2000%[17] - 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150.000万股,持股比例2.50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董事会可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35]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股东会审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46]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关数据50%以上的交易[46] - 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2][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101]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103]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由董事会决策[10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下由董事会决策[10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10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0] - 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5%[148]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4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61][162][16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