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连军先生、苏文荣先生、谭小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 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黄雪林先生、潘浩先生、王俊胜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连军先生、苏文荣先生、谭小平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