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 事程序,确保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