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提出涉及特定事项提案需说明详情并公布评估结果[11] 通知与时间规定 - 董事会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2]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4] - 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主持人与投票规定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的主持规则[18] -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需出席会议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22] - 改变议程中提案顺序需征得出席会议股东的过半数同意[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发言应于会议登记时做发言登记并报告所持股份数额[23] - 会议主持人拒绝回答质询需说明理由[24] - 年度股东会上相关人员应作报告[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规定[27] - 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1] 其他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3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34][35] - 规则术语含义及生效与解释规定[37][38]
胜蓝股份(3008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