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 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同时,为了保证 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胜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应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 (二) 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的标准"的原则; (三)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协议,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合同/协 议必须取得公司有权机构的批准与授权; (四) 必须履行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 涉及较大额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 机构发表专项意见和报告,并作为决策依据; (六)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对应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