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鑫(30089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突出主业和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本制度所称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