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 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 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 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独立董事遵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选任。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