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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上海凯鑫上海凯鑫(SZ:300899)2025-07-03 19: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 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 合理预计: (一)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 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