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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凯鑫上海凯鑫(SZ:300899)2025-07-03 19:0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