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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凯鑫上海凯鑫(SZ:300899)2025-07-03 19:0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并对公司内控体系进行监督、核查,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